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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科新闻 丨学法、普法、用法, 做好名誉权的保护人——世纪新城集团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作者:江苏方科律师事务所 点击:266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信息摘要:
为推进国有企业普法工作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法律素养,10月18日,集团在中韩商汇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培训特邀江苏方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斌进行授课,集团各部门、下属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90余人参加培

为推进国有企业普法工作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法律素养,10月18日,集团在中韩商汇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培训特邀江苏方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斌进行授课,集团各部门、下属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9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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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以“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为切入点,引发大家关于道德与法律的思考——道德是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对他人心存尊重,文明有度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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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斌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责任承担形式及所受到的保护范畴,并以案为例,围绕具有参考性的5个诉讼案件解读审判实践中的裁判思路,结合自身经验与参培人员分享互动,让大家更有代入感和实践性。培训现场,大家认真记录、积极讨论,“ 此次培训许斌律师把难懂的法律条文以通俗生动的方式解读给大家,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大家提高了学法的兴趣,增强了用法的意识,生活中我们要从我做起文明友善发言,面对侵犯要积极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名校优生柳庆岚说到。

本次培训内容生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践性。通过此次培训,参培人员对名誉权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企业名誉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工作履职时的法治思维和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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